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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备后发行 银行产品发行规则生变

  涂艳

  ⊙本报记者 涂艳  

  

  近日,由于国内银行理财产品风波不断,监管部门出手调整了个人理财产品发售报告程序。即今后,商业银行发售理财计划由原来的售后5日内报备,重新恢复为之前的发售前10日内报备。

  和去年4月份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背景不一样,此次事件的导火索由“零收益”产品变成了不保本的高风险产品。

  记者了解,自2005年11月起,银监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52条规定:对于理财产品采取审批和报备两种报告方式发行,对于只需要报备的产品,商业银行最迟应在销售理财计划前10日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而之后的2007年底,该条款被修改为产品发售后的5日内报送材料。

  而今年年初开始,有关部分外资银行高端客户被套KODA产品的消息铺天盖地,一时间,投资者损失惨重甚至被迫站上法庭的案例开始浮出水面。同时,据普益财富的定期报告显示,今年以来,未实现到期收益的产品中绝大部分都是结构性产品,该类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仍然相当突出。“理财产品因风险过高而被叫停的案例早就存在,但是可以预见的是,该通知下发之后银行发行产品的程序将倒置,产品因风险过高而被叫停可能性也加大了。”普益财富专家分析。

  另外,此次通知将产品发行的审核权限统一收回,规定由总行向银监会报送相关材料,而地方分支机构不再享有授权申报的权利。“这是行业内的一次调整,规则更加严谨,虽然发行产品的程序上会较之前稍复杂,但是并不影响近期产品的发售,更不会因此影响产品收益率。”招商银行总行一位产品经理告诉记者。

  确实,在经历了金融风暴之后,各家商业银行尤其是中资银行发行的产品越发保守,信贷资产类产品虽然随央行基准利率而一再下调了预期收益率,但是并没有影响银行发行和投资者认购的热情。“一些企业客户因为更加具有市场敏感性,比个人客户更早地接受了相关产品收益率的调整,而个人客户也正在渐渐接受目前的收益水平,随行就市。”华夏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产品经理王欣表示。

  “加强监管对我们投资者肯定有利,目前保持口袋不缩水就是普通投资者最大的心愿了。”一位在银行网点理财专柜咨询的中年投资者坦言。“对于那些设计复杂、收益有限而风险无限的产品,我们希望尽量不发或者少发,更不能出现在普通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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