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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内地港资法人银行获准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本报记者 石贝贝

  ⊙本报记者 石贝贝

  

  在内地的港资法人银行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即将成行。记者19日获悉,汇丰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两家银行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它们将成为首批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内地港资法人银行。

  央行方面称,此举将有助于内地港资银行多渠道获得人民币资金来源,也有助于支持香港市场发展和提升投资者信心。

  今年三月下旬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允许在内地有较多业务的香港企业或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此后,央行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推动发债有关事宜进行认真研究,并对提出发债申请的东亚中国、汇丰中国进行了资质审查,并认定其符合有关资格要求。

  一周前,上海召开会议并公布了有关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措施,其中提到“支持有人民币长期资金需求的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债券;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试点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新加坡华侨银行分析师谢栋铭对本报表示,此举可能正是配合加大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进程,为人民币国际化铺路,同时也是配合2020年实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大力发展和推动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做准备。

  昨日,汇丰中国、东亚中国均向本报确认已通过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资质审查。而对于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时间表和规模等,上述银行并未给出具体答复。

  迄今为止,国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中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已获准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根据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应满足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

  有分析人士认为,根据现有结果推测,监管部门应当将汇丰、东亚等在2007年完成本地法人化之前的盈利也纳入统计范畴,这也解决了此前争议较多的“即便最早完成本地法人改制的外资银行,其本地法人注册时间至今也不到两年,无法满足‘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的问题。

  据记者此前了解,港资法人行在港发人民币债券所募集资金,将会主要用于它们在内地的网点扩张、业务发展等方面。东亚、汇丰高层此前还曾在不同场合表示,希望能够在中国内地A股上市,或以CDR方式来募集资金,以满足内地业务拓展的需要。

  汇丰银行(中国)行长兼行政总裁翁富泽昨日表示:“我们相信,通过汇丰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可以为需要融资的外资银行建立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价格参照,并有助于发展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

  对于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涉及的以人民币进行资金调回、兑付债券本息等问题,谢栋铭认为,这需要在香港有一个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根据以往经验推断,中国银行(香港)在提供人民币业务清算服务方面将具有相当大的优势。

  谢栋铭同时提醒,伴随着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流通量的增大,在内地与香港两地协同监管方面,要注意提升监管力度、防范风险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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