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首例原始股维权案原告胜诉 被告承担连带赔偿

  ⊙本报记者 王璐

  颇受市场关注的陕西杨凌亨泰原始股维权案5月12日上午9点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杨凌亨泰公司无人到庭,法庭现场宣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视为其放弃上诉。法院近日将下达民事裁定书,宣告一审判决生效,即原告方胜诉。

  资料显示,2008年11月,杨凌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杨凌亨泰公司股东对外转让原始股的行为违法了《证券法》对非法发售原始股存在过错,应该对原始股受害人的损失,杨凌亨泰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杨凌亨泰公司不服法院判决,上诉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原始股维权律师团首席律师杨兆全表示,此次判决后,律师团将积极向法院申请执行,争取尽快让受害人得到赔偿。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