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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积极研究应对操纵市场新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3日 03: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三起内幕交易案已完成行政调查 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已移送公安机关

  □本报记者 蔡宗琦 北京报道

  

  证监会12日通报了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某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案件调查情况。这三起案件均已完成行政调查,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新出现的操纵市场手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正在积极研究应对。

  2008年5月,证监会根据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对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经行政调查发现,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经理郭照相等部分高管人员存在欺诈发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行为,不仅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其中部分行为还涉嫌犯罪。

  此外,根据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证监会于2008年11月对四川省某上市公司重组期间发生的涉嫌内幕交易问题立案稽查。经行政调查发现,作为重组双方的重要参与人员,某商业银行济南分行的营业部主任李某和山东省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在重组期间利用所掌握的内幕信息,大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获利巨大,涉嫌构成《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

  根据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2007年6月证监会还对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讨论定向增发方案期间发生的涉嫌内幕交易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创兴置业第一、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祖龙),在创兴置业运作定向增发期间,通过与其关联的公司大量交易创兴置业股票,涉嫌构成《刑法》和《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所规定的单位内幕交易犯罪。在此期间,创兴置业的实际控制人陈某及其妻子的账户也参与交易创兴置业股票。

  此外,针对某证券公司高管人员金某及其配偶余某在证券公司运作借壳上市期间发生的内幕交易,证监会通报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万元并处等值罚款。

  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融通基金涉嫌内幕操作案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案件前期调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后续审理,“在媒体上发现相关线索10分钟之内证监会就进行了布置核查,启动调查一个小时内,分别到达了现场。初步来看是某从业人员个人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从业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涉嫌在不该交易的情况下做了交易;二是违背了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一些规定,从事了一些不当的行为。案件最终结论仍需等待审理最终认定结果。上述负责人提示,虽然该案件是个人问题,但基金公司应引以为鉴,加强制度建设及对投资管理人的教育。

  随着股改完成,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一些短线操纵、虚假虚报操纵市场的新操纵手法层出不穷,导致股价异常波动,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证监会正根据市场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研究应对尾市操纵、开盘价操纵等新型操纵手法。

  截至今年3月底,2008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类案件6起,内幕交易案8起,操纵市场案2起,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2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1起。公安机关已对其中15起案件立案侦查。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和《刑法修正案(七)》的相继出台,今年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和刑事追责力度,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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