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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信披防上市首日暴炒及技术变化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 19:36  全景网

  全景网5月8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周五发布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新股上市首日暴炒与公司技术变化风险,创业板提出了特别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是强化了对创业板公司上市首日的信息披露要求。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应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传闻,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同时,在上市首日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下,将对公司股票实行临时停牌,并要求公司实时发布澄清公告。

  二是强调创业板公司应充分披露核心技术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风险。主要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的取得、使用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要求及时披露关键技术人员的离职情况;交易标的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应当说明出售或购买的核心技术对公司整体业务运行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全景网/陆泽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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