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质量再上新台阶。本报对已披露年报审计意见类型的统计显示,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比重仅为6.77%,自1997年以来首度“破7”(突破7%关口)。
截至4月30日,除*ST本实B外,沪深两市共有1624家公司如期披露2008年年报。在上述已披露年报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共有1514份,此外另有11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比达6.77%。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至此,上市公司“非标意见”比重已连续两年低于10%。
据悉,除2003年外,上市公司“非标意见”比重在1997年至2006年间一直在10%-20%区间内徘徊。而随着股改、清欠工作的陆续完成及公司治理活动的开展,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质量逐年提高,这使得“非标意见”比重呈现出递减之势。而这一良好势头在2008年中继续得已延续:6.77%的“非标意见”比重较2007年再度下降了0.92个百分点。
针对“年报非标意见比重持续走低”这一现实,另有分析人士称,随着会计师行业社会认同度的逐渐增加,注册会计师的意见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这也在侧面促使上市公司努力提高其年报披露质量。而随着2008年市场行情的走弱,一些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纷纷搁浅,个别公司粉饰业绩的冲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得以抑制。
事实上,新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也在客观上降低了“非标意见”的比例。统计发现,在2006年“新老划断”后上市的269家上市公司中,其2008年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仅有*ST张铜等2家企业,0.74%的非标比例远远低于整体水平。分析人士表示,由于新上市公司一般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较轻的财务压力,公司整体质量较好,会计师据此则多出具标准意见。
参照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个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无仍是对上市公司是否“亮非标”的重要标准,在此背景下,一些影响持续经营的因素,如债务逾期、亏损严重、股东占款、对外担保、涉诉重重、计提不充分等都成为阻拦上述110家公司步入“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