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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4日 05: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廖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但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覃晓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本期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主要为收到的罚款和支付的滞纳金或罚款。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福瑞祥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福瑞祥电器有限公司主营的EMS(电子产品制造加工)业务受国际经济危机持续影响,国际市场需求减少,订单量下滑。因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致使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出现亏损。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2008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有关公告)。由于上述公告发布6个月后,此事项尚处于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拟收购资产及业务进行整合阶段,此项工作及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的完成时间尚不能确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未发布召开相关股东大会通知。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应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鉴于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各参与方需对已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公司于2009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待完成相关工作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事项(详见2009年1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我公司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报告期不存在持股30%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3)本报告期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 号-证券投资》应披露的报告期证券投资情况;

  (4)本报告期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 号--重大合同》应披露的报告期重大合同情况;

  (5)本报告期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应披露的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和采访等活动情况。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建明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01证券简称:四川湖山公告编号:2009009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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