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000581、200581)公告,公司2006—2008年实现净利润合计60,047万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20,680.72万元,均未达到承诺要求,触发威孚集团在股改方案中作出的追送条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2009年5月12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实施追送。
根据威孚集团在股改中作出的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威孚高科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A股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此承诺自动失效)”。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包括:威孚高科2006—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低于8.5亿元;或者威孚高科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3.4亿元;或者威孚高科2006至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追送将以股改前流通A股股份为基数,以每10股送0.5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追送股份总数为1404万股。如果期间威孚高科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上述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期间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则追加安排对价总数1404万股不变。(陈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