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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同意郑商所上市早籼稻期货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出公告,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郑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证监会同时要求,在上市初期,郑商所应对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应当从严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实物交割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市场操纵。郑商所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早籼稻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在组织早籼稻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给证监会。(肖 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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