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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第三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就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已于2009年1月23日披露了2008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二、公司已于2009年1月23日披露了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公司已于2009年2月17日披露了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第二次提示公告。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08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公司股票将于披露2008年度报告之日起(2009年4月10日)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五、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日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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