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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结算单位:
根据《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9年清明节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9年4月3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9年4月3日,资金交收日为2009年4月7日。
二、2009年4月7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9年4月4日—7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9年4月7日,资金交收日为2009年4月8日。
三、2009年4月1日、2日、3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9年4月7日、8日、9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