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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权被冻 ST大水深陷重组泥潭

  郭晨凯 制图

  ⊙本报记者 阮晓琴

  ST大水原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再掀波澜。不过,这一次,矛盾的焦点从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下称“南京美强”)转到第二大股东身上。ST大水昨日公告,第二大股东储辉所持有的2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冻结。

  公告称,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大同市国资委根据2007年12月29日与南京美强签订的重组协议,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储辉所持有的2000万股权申请保全,省高院依据规定,裁定对储辉所持有的2000万股限售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09年3月30日到2011年3月19日。

  2007年12月20日,ST大水第一大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所持1224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58.82%)被公开拍卖,其中南京美强竞拍取得10240万股,储辉竞拍取得2000万股。目前,储辉竞拍所得的2000万股已于2008年10月13日过户,南京美强竞拍取得的股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储辉是3月24日接到法院电话的。当天,他就赶往北京找律师,准备起诉。“这种做法是不成立的。法院的人告诉我,因为国资委出了证明,要求冻结我的股权,就给冻结了。难道大同的法律和全国的不一样?”

  2008年,南京美强入主ST大水一波三折,其拍得的ST大水10240万股被“一女两嫁”,当年10月13日,大同市国资委与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事后,南京美强要求大同方面赔偿违约金3000多万元。被拒绝后,南京美强至今不愿妥协。ST大水再陷僵局。

  重组未能取得进展,大同市国资委想起了储辉的2000万股。

  2007年2月15日,ST大水实施股改。按照当时的股改方案,大同水泥集团所持ST大水限售股中,第一批1040万股限售股2008年2月15日可解禁上市流通;2009年2月15日,第二批1040万股限售股解禁;2010年2月15日,余下的10160万股可解禁。2008年2月15日,第一批1040万股限售期已满,但是,由于所持所有股权因拍卖全部被冻结,大同水泥集团未对可上市交易的1040万股提出解禁申请。

  大同市国资委冻结二股东股权的做法,实际上把ST大水限售股解禁的最后期限往后延了一年。

  目前,ST大水发布了业绩预亏公告。因公司所属生产线落后,且环保治理及公司流动资金紧张,2008年度,公司主要生产线多次停产,且自2008年8月起公司生产线全面停产,致使公司主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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