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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金证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证源”)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作出判决,认定金证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营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杭州金证源自2006年12月4日成立以来,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获得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做股评及投资类广告等手段,非法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并以此收取服务费。2007年下半年,接群众举报后,浙江证监局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查,杭州金证源给客户提供股票操作建议收费服务分两种级别:一种是“分析师”一对一服务,即由所谓“分析师”直接和客户电话沟通、指导股票操作;另一种是普通短信服务,即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股票操作建议。杭州金证源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累计收取咨询服务费200多万元,已涉嫌刑事犯罪。2008年1月8日,浙江证监局与杭州市公安经侦部门协同作战,对涉嫌从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杭州金证源进行了现场查处。
(赵家福 赵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