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691证券简称:*ST联油公告编号:2009-017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更正后的2007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授权》。
因目前公司财务总监空缺,公司董事会已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更正后的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现同意授权财务部经理杨冰女士代财务总监在更正后的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中签字。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1证券简称:*ST联油公告编号:2009-018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后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更正后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审计报告)。
本次更正后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重述前后主要的会计数据对照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项目
2007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
663,567,310.36
663,567,310.36
负债总额
246,758,248.29
284,758,248.29
其中:预收账款
2,667,004.51
40,667,004.5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389,915,961.12
351,915,961.12
未分配利润
-100,775,328.45
-138,775,328.45
利润总额
10,141,266.43
-27,858,733.57
净利润
9,473,711.14
-28,526,288.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345,011.48
-13,654,988.52
200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345,011.48元,追溯调整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4,988.52元,调减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38,000,000元(未分配利润)。2007年度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450,676.13元,追溯调整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450,676.13元,调减母公司股东权益38,000,000元(未分配利润)。
二、董事会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要求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293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于2009年3月10日正式向海南证监局递交了《公司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1证券简称:*ST联油公告编号:2009-019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联油,证券代码:000691)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09年2月26日和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09年3月2日起停牌核查。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按《关于要求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293 号)进行了整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2日出具了更正后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结束了整改工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第三项规定,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因此款规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已消除。
但由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第二项规定,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因公司整改完成对200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第二项规定,因13.2.1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其财务会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已解除。
2、公司于2009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更正后的2007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后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4、本公司于2009年3月10正式向海南证监局递交了《公司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此次限期整改对本公司更正后的2007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5、目前,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6、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大市)于2009年2月2日推荐三名人选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由公司时任高管推荐人选拟聘请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于2009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了上述人员变动的议案。后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三名人选不适合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故相关决议未予以公告。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表示近期有可能会推荐合适的人选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
7、公司收到北京大市相关通知,北京大市的股东魏军、赵伟与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州亚太)于2009年1月23日签订了《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但因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魏军、赵伟收购ST联油股份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此项交易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法实施,故该股权转让事项无法操作。2009年2月9日收到魏军先生和赵伟先生的《有关情况回复函》,其本人表示已与拟重组方相关人员沟通、协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待本人收购贵司股份12个月期满后再重新协商转让事宜。
8、2009年3月16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传真形式发来的《通知函》,其主要内容为“我公司现与相关各方积极商谈关于贵公司重组相关事项,拟通过引入战略合作者向贵公司注入新的业务、整合资产等。目前上述事项正处于论证阶段,重组方式、是否涉及控股权的转让等尚难以确定。由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待有进一步进展情况,我公司将及时发函通知贵公司。”。
同日,公司收到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传真形式发来的的《承诺函》,其主要内容为“公司现正按预定的计划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核资,我司承诺在2009年4月16日以前,将提供详细的重组方案上报给贵司董事会!”。
兰州亚太情况介绍,名称: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53号,法定代表人:梁德根,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机械加工、铸造;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音响、汽车配件、农机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服装批发、零售;商务代理;电梯安装、维修。营业执照号:620100200014081,税务登记证号:甘地税证字62010276236867X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6236867-X。
董事会经过沟通、核查得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正策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18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及风险提示
1、公司2009年1月22日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告》(未经审计),预计2008年度亏损,净利润约-55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17元(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公司目前唯一的主营业务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银行帐户被冻结,公司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
3、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欠货款人民币13175.807万元(含张家港比尔应归还的货款3000万元)形成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08年12月23日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内容为 “根据贵我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经过双方财务机构的确认,至本函出具日,我公司应偿还贵司货款人民币13175.807万元债务(含张家港比尔应归还的货款3000万元)。经与贵司沟通,我司拟订以下还偿计划:我司将于2009年6月30日之前以现金或以经贵司同意的并经审计、评估的等值的资产偿还上述债务与债务清偿前所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我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期限偿还贵公司的债务,并保证贵司的此项应收账款不发生贬值。”。
4、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2008年6月6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诉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燕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诉天津绿源、本公司、天津燕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5、公司参股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50%股权已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6、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相关情况:公司现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六名,其中:董事两名分别是陈勇先生、周宏先生和独立董事四名分别是阎世春先生、席海波先生、任渭生先生和明云成先生;董事候选人一名为冼乃斌先生。公司目前在任高管人员有公司副总经理潘林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王艳女士。
7、因公司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待有进一步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1证券简称:*ST联油公告编号:2009-020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2日起停牌,董事会经过沟通、核查得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正策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18日起继续停牌,并将于停牌后30日内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若公司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4月16日恢复交易,并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报告
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要求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293号)【以下简称“《限期整改通知》”】,海南监管局认为公司不应对2007年度内蒙汉鼎光电的股权出售收回投资收益3,800万元的交易确认投资收益,并要求公司对200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认真学习《限期整改通知》,针对《限期整改通知》提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整改的内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及公司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相关情况简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光电”)净资产价值分析报告书显示:公司参股公司汉鼎光电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2,108.27万元。公司董事会鉴于前期置入公司的汉鼎光电相应股权存在严重瑕疵,不仅未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反而使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基于会计核算的客观性、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意公司根据价值分析结果对汉鼎光电的长期股权投资6,208.02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06年损益。2006年度报告出具时,董事会未能就如何处置该项股权资产做出安排。2007年度公司为了弥补投资汉鼎光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彻底消除汉鼎光电经营危机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改善公司资产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将该部分股权以3,800万元出售给北京和谐源,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对该笔3,800万元的交易确认了投资收益。
由于汉鼎光电仍处于停产状态,汉鼎光电财产被法院查封,工商、税务都未进行年检,汉鼎光电高层管理人员均未在公司,因此,汉鼎光电亦无力协助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该事项已在《2007年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2.4中说明。
2、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限期整改通知》的相关要求,经200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限期整改通知》所述事项进行整改,并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更正后的2007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更正后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会议对该报告和本报告进行了相关审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情况,完善公司治理,切实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努力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