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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中冠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09年3月17日收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冠”)股份8,457,118股,占深中冠总股份的5.00%,尚余深中冠股份13,822,369股,占深中冠总股份的8.1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57,118股,占深中冠总股份的5.00%。

  二、距上次公告后持有深中冠股份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08年度累计减持深中冠股份654,509股,实现收益约519万元;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17日累计减持深中冠股份1,895,491股,实现收益约627万元。

  2、公司减持深中冠股份遵守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深中冠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3、公司减持深中冠股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本公司在深中冠《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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