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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控暴跌凸显集合竞价制度缺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1日 05:0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贺辉红

  汇丰控股原本是香港投资者眼中的“香馍馍”,但现在却成了投资者的噩梦。该股从年初到现在,市值蒸发了4360亿港元,令不少散户损失惨重。而本周一,该股在收市前最后十分钟遭空头猛烈打击,更显现出集合竞价制度存在的缺陷。

  关于汇丰控股在本周一集合竞价的最后阶段被大幅推低近14%,且全天大跌24.14%的说法有多个版本。其中,最可能的猜测是包销商搅局,即包销商先减持正股或沽空,再由市场买入接近零成本的供股权,透过供股平仓达到减少包销成本的目的;或者包销商先沽空股票,压低价格,逼散户放弃配股以便其利用未销售出去的股票进行空单回补。

  虽然版本很多,但无论幕后推手是谁,从法律角度来看,沽空汇丰控股并不违法,而不违法并不代表合理,做空资金居然可以在收盘的最后时刻将股价大幅推低10%以上,令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这似乎难以逃脱利用规则漏洞大打“擦边球”的嫌疑。笔者认为,集合竞价阶段大额资金极易操纵股价,令股票波动幅度过大,而这种风险完全是制度带来的。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是从去年5月起推出该制度的,以期抑制尾盘时的股价大幅震荡,但此后在香港市场中这种情况还是出现了多次。去年5月30日,八只股票在收市后10分钟里的波动幅度均达到了10%。虽然,港交所将其归咎于亚太地区其他股指波动带来的影响,但不能否认集合竞价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操纵股价的土壤。根据香港的现行制度,交易在当地时间下午4点停止,所有的买盘和卖盘都会被列入表格。在随后的10分钟里,港交所接受买卖报价,决定最大一笔可行交易的最终报价,该价格即被定位收盘价;而目前可接受的报价范围非常宽泛。眼下的问题是,投资者可以提出高报价和低报价来左右收盘价格。这一制度的不周全之处在于,如果投资者下了一个规模很大的买单,还是能把价格显著推高;而这对重量级投资者来说,操纵收盘价易如反掌。

  事实上,上周五集合竞价阶段,汇丰控股就曾出现过33港元的超低价买卖盘,但最终仍以40港元的价格收报。笔者估计,上周五33港元买卖汇控限价盘涉及的股数可能较少,但周一这种情况发了较大变化,从而令其股价在最后时刻大幅下跌。

  当然,港交所已经重新修订了集合竞价制度,主要内容是,股票在收市竞价交易结束时的价格较其常规交易结束时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2%。但这一限价措施的推出是否又会给操纵股票收盘价创造新的机会,还有待观察。因为,集合竞价所带来的股价波动,在期货上的影响力要远远高于现货市场,像汇丰控股这种在恒指中占比达15%的“大象”,只要它的股价有点风吹草动,期货市场就可能风起云涌。相信这也是一些市场人士建议取消集合竞价制度的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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