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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董事长“逆市加薪”、依靠非经常性收益“规避送股”等传闻困扰的东湖高新(600133)今日发布澄清公告,对相关问题一一作了解释。
不存高管加薪、员工降薪问题
东湖高新称,为更好的考核高管,公司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每月按薪酬标准的50%发放高管薪酬,剩余50%于业绩考核后在下一年度发放。因此在公司领薪董事和高管人员2008年所领取的薪酬实际上包含了2008年的基本薪酬和对2007年业绩进行考核后补发的2007年考核薪酬,不存在加薪的情况。另外,由于在2008年年报中,高管薪酬统计部分要求扩大至包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领取薪酬情况,造成统计人数增加。
针对员工降薪的传闻,东湖高新称,由于2007年公司新投项目处于建设期,公司聘用能够独当一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相对较高。2008年内,随着公司BOOM项目准备试运或开始运营,先后招聘了50多名中专毕业生为车间运行人员,其薪酬水平相对较低。
10年回收BOOM项目投资
针对公司的BOOM项目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收回投资的传闻,东湖高新称,公司大别山BOOM项目烟气脱硫系统脱硫电价#1机组起始计价时间点为2008年7月30日;#2机组起始计价时间点为2008年10月30日,即整个大别山BOOM项目在2008年并非全年运行。
公告称,2008年大别山BOOM项目实现收入996.26万元,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有关成本费用后的净利润为263.71万元。运营期间若按年利用小时数5,000小时计算,全部投资回收期为10.6年。
奖励款项无关股改送股承诺
东湖高新表示,公司分别于2008年6月、7月收到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的公司园区开发奖励3,375.6万元。该项奖励款已计入了2008年营业外收入,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与公司股改承诺触发送股条件“公司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规避送股的情况。
关于分红的问题,公司表示,为确保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已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补充了对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赵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