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2008年6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深圳市特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皓公司”)13.89%(9,986,198股)的股权(详见公司2008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目前,特皓公司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已报深圳市国资委备案并获审批通过,定于2009年3月10日至 2009年4月7日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现将特皓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开挂牌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对象:特皓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其对应的评估范围为特皓公司及其有关长期投资单位申报的截止2008年5月31日的全部资产以及相关负债。特皓公司的上述资产/负债已由深圳市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深南专审报字(2008)第ZA191号《审计报告》。
(二)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评估基准日:2008年5月31日。
(四)评估方法: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途经的资产加和法)。
(五)评估结果:
特皓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08年5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48,290.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开挂牌情况
1、挂牌交易场所: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
2、挂牌时间:2009年3月10日至2009年4月7日
3、挂牌价格:6707.53万元(我司持有13.89%特皓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格)。
4、挂牌条件:由受让方承担特皓公司原有债权和债务。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我司持有的特皓公司13.89%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507.20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披露交易的最新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