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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0九年三月八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以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云丰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891,448.8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989,144.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7,116,754.21元,减去分配2007年度现金红利44,000,758.10元,本年末共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68, 018,300.11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总股本440,007,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000,379.05元,剩余利润246,017,921.06元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周边地区的情况,适当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公司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年津贴费标准调整到4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政、杨顺保、周国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原由吴文通、杨政、杨顺保担任,鉴于吴文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不适合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将审计委会员成员调整为:卞武彪、杨政、杨顺保担任。主任由独立董事杨顺保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短期收益,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敞口额度进行短期投资,用于购买债券(不得进行回购和委托理财)、基金、股票、申购新股和PTA期货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发展的需要,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多。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09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中短期借款的累计发生金额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在公司金塔宾馆会议室召开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通知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四十一条原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现修改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二、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原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享有下列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权限:

  (一)对外风险投资(指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合作研制开发)单笔在5000万元以内的。如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及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交易额达下列标准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50%的;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之外的;

  (3)交易产生的利润除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之外的;

  (4)交易标的(如股权)除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之外的;

  (5)交易标的(如股权)除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之外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三)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的资产抵押、担保事项;

  (四)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下列标准的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投资在500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单项借款在5000万元以内的。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5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授信总额内进行融资运作。

  (七)报废、毁损、呆坏帐的处理(单项)在100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价值在100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赠与、捐献价值在10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投资、决策权限。"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确立明确的职责权限,严控风险。具体职权如下:

  (一)董事会对(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3)提供财务资助;(4)租入或租出资产;(5)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6)赠与资产;(7)债权或债务重组;(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9)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的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二)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的资产抵押、担保事项;

  (三)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下列标准的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单项借款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5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授信总额内进行融资运作。

  (六)报废、毁损、呆坏帐的处理(单项)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赠与、捐献价值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投资、决策权限。"

  三、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原为"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在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内,享有下列职权:

  (1)对外风险投资(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合作研制开发)单笔在1000万元以内的。如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2)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及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交易额达下列标准的事项: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10%的;

  ②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满10%的,且绝对金额不满1000万元;

  ③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满10%,且绝对金额不满100万元;

  ④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不满10%,且绝对金额不满1000万元;

  ⑤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满10%,且绝对金额不满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3)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下列标准的事项;

  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30万元;

  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满0.5%的关联交易

  (4)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投资在100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5)单项借款在3000万元以内的。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30%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6)报废、毁损、呆坏帐的处理(单项)在10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7)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价值在50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8)赠与、捐献价值在10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董事会交易权限以下的职权。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前述(一)至(三)项计提后,当年税后利润仍然有剩余时,公司应积极进行利润分配。其中,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应占一定比例。如公司因经营需要,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前述(一)至(三)项计提后,当年税后利润仍然有剩余时,公司应积极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其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简称:华西村 公告编号:2009-006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四次监事会于二00九年三月八日在金塔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建忠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200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深交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保证公司2008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简称:华西村 公告编号:2009-00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协恩

  注册资本:352192.9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 集体所有制

  注册地址: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林业、渔业、发电;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的施工;建筑安装、装饰;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货物配载、货运代办、货物装卸、搬运、寄递服务;计算机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冶金;金属制品;机械制品、纺织及服装、针织品、化纤的制造;染整;广告。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母公司,拥有公司180,465,5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01%。

  2008年度华西集团实现销售收入317.18亿元,实现净利润7.7亿元(未经审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008年度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我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的总额为18961.77万元,华西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向我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总额为17893.47万元。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江阴市华西纺织厂

  法定代表人:王彩英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毛纱,毛条,毛、麻、棉的制造与加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泾浜村

  经济性质:集体企业

  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华西集团控股100%

  2008年度我公司向江阴市华西纺织厂采购毛条、棉纱等产品的关联交易的总额为3152.02万元,向我公司购买电、汽商品关联交易的总额为2100.17万元。

  (2)江阴市华士金属材料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吴协德

  注册资本:12849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铝型材、铝板材、铝制品、铝塑钢门窗、焊管、散热器、冷轧带钢、卷板、线材、铜管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

  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华西集团控股100%

  2008年度江阴市华士金属材料制品厂向我公司购买电、汽商品关联交易的总额为2157.40万元。

  (3)江阴市华西热带厂

  法定代表人:孙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热轧带钢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

  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华西集团控股100%

  2008年度江阴市华西热带厂向我公司购买电、汽商品关联交易的总额为824.77万元。

  (4)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

  法定代表人:赵荷芬

  注册资本:10619.36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线材

  住所:江阴市华西工业园区

  经济性质:集体企业

  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华西集团控股100%。

  2008年度江阴市华西高速线材厂向我公司购买电、汽商品关联交易的总额为3208.47万元。

  (5)江阴华西染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协东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毛纺织品并承接相关的染整业务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

  经济性质:合资经营

  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华西集团控股62.1%

  2008年度江阴华西染整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的总额为1551.43万元。

  (6)江苏华西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宇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纺织原料、针织品、纺织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纸、纸制品、建材、煤炭的销售。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工业园区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华西集团控股95.5%

  2008年度向我公司提供燃煤等关联交易的总额为10297.96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华西集团及下属有关关联单位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双方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热电厂系公司的自备电厂,在满足自身的用电、用汽需要的前提下,向华西集团下属企业及周边地区供热供电,形成与华西集团及下属控股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的热电生产达到满负荷,有利于提高热电生产的效益。

  下属精毛纺厂向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购买毛条、毛纺面料的后道染整加工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由于在精毛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与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存在上下游的业务关系,且华西集团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运输便利,价格合理,信誉度高,该关联交易可以降低运输成本,保证产品的交货期和产品质量,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是有利的。

  江苏华西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拥有煤炭经营许可证,有稳定的燃煤供货渠道,提供的燃煤质量好、品质高,并且在华西村工业园有专用的储煤场地,我公司向其采购燃煤,可以节省运输成本、储备成本,能更加合理、有效的保证热电厂的生产经营,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是有利的。

  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和对大股东的依赖性。

  五、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吴协恩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杨政、杨顺保、周国忠对该议案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公平合理的,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7年1月,公司与华西集团续签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向华西集团有偿提供生产及生活所需的电、汽服务。华西集团为本公司有偿提供生产所需的办公用品、备品备件、水、通讯、宾馆、会务服务,向本公司员工提供职工宿舍及配套设施、医疗等相应服务。协议有效期五年。

  2007年1月,公司与江阴市华西纺织厂续签了《货物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江阴市华西纺织厂购买毛条、棉纱等原辅材料。协议有效期五年。

  2007年1月,公司与江阴市华西染整有限公司续签了《委托加工协议》,约定为本公司精毛纺产品进行染色和定型等加工业务。协议期限为五年。

  2007年1月,公司与华西集团重新签定了《土地租赁协议》,承租华西集团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租赁期限自2007年元月1日起至上述土地出让期限届满时止。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0.51万元。

  2001年10月3日,公司就下属特种化纤厂的土地使用问题与华西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承租华西集团拥有的江阴市土地管理局澄土国用(2001)字第0009645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2001年10月至该项土地出让期限届满时止。年租金总额为7.47万元人民币。

  2008年1月,公司与江苏华西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燃煤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向江苏华西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燃煤。协议有效期两年。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8日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简称:华西村 公告编号:2009-00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2、会议地点:江苏江阴华西村金塔宾馆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8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3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6、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江阴华西村塔群2号4005室

  (3)登记时间:

  2009年3月26日、27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4)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查建玉 邮政编码: 214420

  地址:江阴市华西村塔群2号4005室

  电话:0510-86217149 传真:0510-8621717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打“√”。

  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简称:华西村 公告编号:2009-00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敞口额度进行短期证券投资,用于购买债券(不得进行回购和委托理财)、基金、股票、申购新股和PTA期货产品。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操作。

  二、投资金额、方式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债券(不得进行回购和委托理财)、基金、股票、申购新股和PTA期货产品。资金运用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占公司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85%),期限一年。

  三、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适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证券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证券投资目的:(一)公司现金流充足,运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二)本次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利用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存在的风险: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的波动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专门制度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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