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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于2009年2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3月7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8名,董事长冯恩良先生因公出未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李玉德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和《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08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08年审计报告,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384,840,456.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9,332,064.75元,扣除本年度分配利润37,658,388.82元,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共计856,514,131.99元。
考虑到公司今年三季度已经进行了现金分配且公司45万吨乙烯及配套原料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较大,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早日投产,公司董事会决定,2008年公司利润暂不分配,且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冯恩良、李玉德、王九洲、于国宏、范志平、李万忠回避表决)
6、辽通化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服务费,董事会同意2008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继续聘请辽宁开阳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20亿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规模的短期融资券,用于归还公司部分短期借款及补充“十一五”项目的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与兵器集团财务公司委托借款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冯恩良、李玉德、王九洲、于国宏、范志平、李万忠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11、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1、2、3、4、5、7、9、10议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09年3月31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09-006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09-005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9 年2月2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 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吕庆刚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8 年年度报告;
四、 公司2008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 辽通化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 关于公司与兵器集团委托借款合同
以上议案均为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09-008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于2009年2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3月7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8名,董事长冯恩良先生因公出未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李玉德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08 年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
本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列示如下:
2.销售货物
本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列示如下:
3.提供劳务
本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列示如下:
本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劳务的价格参照对外市场价协商确定。
4.接受劳务
本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列示如下:
二、预计2009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应当以2008年相关标的交易金额为基础对2009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董事会预计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为:
1.采购货物
本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列示如下:
2.销售货物
本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列示如下:
3.提供劳务
4.接受劳务
本公司本年度及上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列示如下: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锦集团
法定代表人:冯恩良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主营业务:乙烯、尿素、机械制造和塑料制品等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红旗大街
截止2008年末,公司总资产2022524万元,净资产6142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2248万元,净利润142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42801万元。
(2)盘锦乙烯
法定代表人:冯恩良
注册资本:172106万元
主营业务:乙烯、丙乙烯、聚乙烯等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红旗大街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目前已停产,公司在2009年不在与其发生关联交易。
(3)辽宁华锦化工(集团)进出口公司
法人代表:刘作侠
主营业务:进出口业务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红旗大街
截止2008年末,公司总资产5341万元,净资产2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0万元,净利润111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535万元。
(4)锦禾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振龙
注册资本:1100万元
主营业务:PVC门窗、塑料建材及配套辅件制造;化肥销售;化肥连锁陪送等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7号路
截止2008年末,公司总资产50642万元,净资产18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335万元,净利润7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4万元。
(5)盘锦辽河富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帝·玛威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热能和电力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红旗大街
截止2008年末,公司总资产59105万元,净资产343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718万元,净利润82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6113万元。
(6)辽宁华锦化工(集团)置业公司
为华锦集团分公司。
(7)盘锦辽河医院
为盘锦市卫生局批准的非盈利性综合医院。
(9)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刚
注册资本:187964万元
主营业务: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及代理进出口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10)北京中兵岩土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美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堪察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西便门大街79号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和北京中兵岩土工程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工程服务,他们作为专业性的工程服务公司,在履约方面不存在风险。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锦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辽河热电、锦禾公司、盘锦乙烯及置业公司为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北京中兵岩土工程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其交易购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关联方主要是向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必要的生产生活保障,因此履约方面不存在任何风险。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盘锦乙烯采购及劳务所涉及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本公司与辽河热电采购及劳务所涉及金额不超过22000万元;本公司与锦禾公司所涉及金额不超过135000万元;本公司与置业公司采购及劳务所涉及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得到有力保障,使经营管理更为规范。
六、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公司董事李玉德、王久洲、于国宏、李万忠、范志平因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七、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2009年关联交易,在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09-010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借款行为属于关联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1、公司、本公司: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华锦集团: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3、兵器集团:指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兵器财务公司:指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兵器财务公司是兵器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08年8月1日在北京与兵器财务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兵器财务公司接受兵器集团委托,借款给公司29亿人民币,期限为7年。
2.本公司和兵器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这一同一控制人的下属公司。因此构成关联关系,该行为属关联交易。
3.2009年3月7日,公司四届八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兵器财务公司委托借款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玉德先生、王久洲先生、于国宏先生、李万忠先生、范志平先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恩良;成立日期:1997 年1月;注册资本:120050.6367万元;经营范围:液氨;甲苯;抽余油(闪点小于61摄氏度);尿素(中间产品液氨);混合二甲苯;苯;复合肥(中间产品液氨)。
2、兵器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之庚;成立日期:1997年6月;注册资本:6411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3.双方的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清,注册资本:2,535,991万元,企业类别: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及投资管理;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导弹、炮弹、枪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挥设备、单兵武器、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民用枪支弹药、机械设备、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货物陆路运输;工程堪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植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做为一家新型的金融机构,承担着为隶属的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使命和责任。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在党组、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兵器财务公司始终坚持“立足集团、依托集团、服务集团”的宗旨和“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稳健经营”的方针,倡导“忠诚、高效、求实、开拓”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监管规定,规范运行和管理,创新完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充分发挥企业集团金融机构作用,既支持了企业集团的改革和发展,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累计为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总额逾500亿元,实现利润超过10亿元,资产规模也从开业之初的4.31亿元发展到现在的60亿元,资产质量保持良好,不良资产率长期保持在1%以下。
兵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在企业集团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而企业集团的持续较快发展更为兵器财务公司的经营壮大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条件,同时也对兵器财务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
截止到2008年末,兵器财务公司净资产17亿,年实现营业收入90多亿,净利润6.9亿。
3.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和兵器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这一同一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借款是本公司为解决公司“十一五”项目工程(45万吨乙烯及原料工程)建设资金而进行的融资行为。兵器集团为解决本公司在该项目上的资金不足,通过委托兵器财务公司借款29亿元给本公司,实行6.95%的固定利率,期限为2008年8月至2015年7月,共7年。同时,兵器财务公司按委托借款合同规定,每年向本公司收取0.05%的手续费。
根据合同,公司每年向兵器财务支付利息20155万元,手续费145万元,共计20300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合同签订是依据2008年8月人民币同期贷款利率,双方协商制定的。并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29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008年8月至2015年7月,7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为7.83%。每年7月22日向兵器财务公司支付利息及手续费。
2.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归还借款。
3.华锦集团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4.根据双方协商,执行固定利率,在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该合同已经执行,所有款项已划入公司指定帐户,且部分已经使用到工程建设中。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解决了公司“十一五”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为工程顺利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本合同体现了兵器集团对公司的全力支持和充分保障,为项目的早日建成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目前,7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94%,虽低于兵器财务公司借款利率,但该笔资金保障了2008年公司“十一五”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公司的建设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公司2008年支付利息6700万元,以后每年支付20300万元,基本与同期银行利息相同。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到披露日,公司与兵器财务公司形成32.5亿资金借款。其他的3.5亿为2007年华锦集团建设“十一五”项目时所借,已于2008年6月在公司收购“十一五”项目占包括了该借款。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合同在条款上是公允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十一五”项目建设资金,体现了兵器集团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坚定的信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4.委托借款合同。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