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3月8日进行了表决。本行现有董事1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8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州分行开设时间的议案》,同意我行根据广州经济发展总体情况及我行华南地区的战略布局,筹建广州分行时间由2010年调整为2009年。

  本议案同意票1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西安分行和重庆分行的议案》,同意我行根据西安和重庆的总体情况,设立西安分行、重庆分行,由经营管理层实施报批、筹建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同意票1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九日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