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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此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10日起停牌。
自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及相关方将积极推动资产重组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要求对筹划中的资产重组事项发布实质性进展公告或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
本公司承诺,自停牌之日起30天内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公司证券将自动复牌。公司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