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安徽省科技厅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 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09〕28 号)"中获悉: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3400055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 年1 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根据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 年),公司所得税享受减少10%的税率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本次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身,不包括其任何附属子公司。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