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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包钢稀土编号:(临)2009—002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 时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3月2日,公司与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蒙稀土”)、北京金蒙双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双龙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金蒙稀土、双龙科技持有的北京三吉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吉利”)29%、15%的股权。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8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立信评报字(2009)第001号《评估报告》,公司收购上述股权需分别向金蒙稀土支付人民币1346.90万元,向双龙科技支付人民币696.67万元现金,合计支付人民币2043.57万元。
三吉利位于北京市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01年7月, 2008年10月6日改组为股份制公司,股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经营范围为: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审字(2008)第815号《审计报告》,截至2008年11月30日,三吉利总资产为人民币56,521,776.75元,负债为人民币19,659,115.57元。2008年1-11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477,761.88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吉利44%股权,金蒙稀土将持有三吉利36%股权,双龙科技将持有三吉利20%股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