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高速A (000429)、粤高速B(200429)25日公告,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2月24日,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新粤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A股股份和B股股份。其中,交通集团增持公司A股份4,090,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平均成本3.90元/股;新粤公司增持公司B股份7,839,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平均成本2.798港元/股。
公告表示,增持的目的在于控股股东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及证监会关于鼓励大股东增持的有关规定;传递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公告称,增持计划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从2008年12月11日起 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和B股股份,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部分的股份),且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本次增持前,交通集团直接持有粤高速股份507,17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4%,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有22,737,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新粤公司没有持有该公司股份。(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