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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风险溢价 攀钢“两子”逆势飙升

  

攀渝钛业
长城股份⊙本报记者 陈建军

  昨日,上证指数暴跌105点,但攀钢集团旗下的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却逆势冲击涨停,更为疯狂的是,两公司昨日收盘价均远高于整合方案中各自的换股价。

  自去年10月下旬证监会有条件通过攀钢系整合方案后,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攀钢钢钒股价一直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窄幅波动,而且距离各自的换股价均有约5%的折价。然而,这一表现随着三公司昨日宣布将于3月底4月初实施整合方案而落幕,取而代之的是攀渝钛业盘中一度涨停,收盘大涨9.49%,长城股份距涨停更是只差0.02元,而且15元和6.9元的收盘价均远高于各自14.14元和6.5元的换股价格。攀钢钢钒则小涨2.3%,报收于9.48元。

  攀渝钛业、长城股份之所以表现强劲,与整合方案中给予两公司股东风险溢价有关。根据换股方案,合并对价以攀钢钢钒与攀渝钛业、长城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换股价分别为9.59元、14.14元和6.50元;作为对参与换股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的补偿,在实施换股时给予其20.79%的风险溢价,确定攀钢钢钒分别按1:1.78和1: 0.82的比例向攀渝钛业、长城股份股东支付合并的对价。

  正是因为有了风险溢价这个重要条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昨日才出现飙升行情,而且还大大突破换股价格,而攀钢钢钒作为吸收合并方,不存在换股问题,因此表现远远逊色于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

  不过,这一风险溢价只存在于换股过程中,如果投资者期待第二次现金选择权,那风险溢价将会被取消。根据追加现金选择权条款,在第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没有按照14.14元/股、6.5元/股换成现金而是将持股换成“新攀钢”的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投资者,两年后可以按照10.55元除以(1+20.79%)后的价格再次行使现金选择权,而非换股形成的攀钢钢钒股东则可以以10.55元的价格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或许是考虑时间成本,也或许是考虑机会成本,在攀渝钛业昨日飙升行情中,部分基金选择了高位套现离场。深交所昨晚披露的数据显示, 攀渝钛业卖出前5个席位中有3个是机构专用席位,合计净卖出约49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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