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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尝试发展“伊斯兰金融”

  证券时报记者 跃 然

   本报讯 记者获悉,深圳市政协委员何杰将在深圳市“两会”提交一份呼吁“深圳大力发展伊斯兰金融”的提案。

   提案表示,伊斯兰金融是根据伊斯兰律法进行的金融活动,主要满足穆斯林的需求。现阶段,虽然全球经济处于动荡之中,伊斯兰金融凭借其自身的优势,依然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而金融风暴也为伊斯兰金融发展提供了一次机遇与挑战。

   统计显示,伊斯兰金融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十分迅速。目前在全球70多个国家有250只伊斯兰共同基金,300多家伊斯兰金融机构,掌控着5500亿美元的资产。不仅一些穆斯林聚集的国家,如马来西亚、沙特、阿联酋等国对伊斯兰金融十分重视,一些非穆斯林国家和地区,如英国、新加坡、日本和香港,为了提高和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纷纷加大参与伊斯兰金融的力度,希望藉此增强对石油资本的吸引力。

   据了解,伊斯兰律法对投资的规定非常严格,严禁在经济交往中收取利息。伊斯兰律法也不鼓励囤积,禁止以极端不确定、投机和风险为特色的交易。根据伊斯兰教义,伊斯兰金融机构的交易原则,是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是以资产为基础的,也就是说所有交易必须有实实在在的目的,比如说交易融资,或者是修铁路,或者是买机器,都是以实实在在的资产为基础的,而并不是纯粹以赚钱为目的,诸如“期货”这类金融衍生工具,是绝对禁止的。正因为如此,伊斯兰金融体系较好规避了此次全球化金融危机的影响。

   该提案建议,深圳可以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支持伊斯兰金融的发展。

   第一,建立与伊斯兰金融业合作的有效机制。一是通过开展伊斯兰金融研讨会,对伊斯兰金融业务运行特点、运作方式进行深入研究,宣传推广伊斯兰金融知识;二是加强与伊斯兰金融国际组织的联系,申请加入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三是选择一些伊斯兰金融中心城市,如迪拜、巴林、吉隆坡等,深圳与其建立友好城市;四是组织深圳金融业同伊斯兰金融业进行考察和交流,推动双方在拓展伊斯兰金融新产品和设施方面的合作。

   第二,尝试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首先允许伊斯兰金融机构来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吸引中东资金来深圳投资;其次是鼓励深圳金融机构到中东国家开设伊斯兰金融窗口,推出伊斯兰金融产品,尤其是财富管理工具(如伊斯兰投资基金及保险等);最后是支持与中东地区贸易往来密切的深圳企业到中东发行伊斯兰债券或由银行安排Murabahah贸易融资等。

   第三,支持深交所编制“伊斯兰指数”。提供相应的指数产品,以便深圳金融机构参与快速成长的伊斯兰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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