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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2月18日讯 上周证券业协会点名批评36家询价机构,令“IPO询价门”一时成为市场讨论的热点。针对部分机构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等行为,中信证券最新发布专题研究报告建议,可以通过赋予主承销商一定自主配售权、引入后市稳定机制、明确机构报价权责扥措施来进一步规范。
中信证券近日发布专题研究《机构投资者询价行为特点分析》,文中比较了全球目前主要使用的四种IPO定价机制,即固定价格机制、拍卖机制、累计投标询价机制和混合定价机制的各自特点,指出累计投标询价机制以其市场化程度高、有助于提高发行效率等优点被广泛运用,尤其在英美等较为发达的市场。
据了解,目前,A股IPO采取询价机制向包括基金、证券、保险等六类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价格区间,管理层和分析师经过预路演推荐,得到投资者的初步价格保单,在参考当时的资本情况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初步确定A股发行价格(区间)。文中指出,自2005年以来,我国新股发行采用询价制度,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体现,是国际累计询价制度在中国的具体运用。
不过,不论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主板及中小板首日涨幅明显较高。中信证券认为,这也显示出我国IPO定价的询价机制仍需要改进。
中信证券认为,目前询价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报价未反映机构真实需求信息、部分机构报价可能存在惯性、或者随意报价等。
中信证券在报告中指出,针对这些弊端,可以通过赋予主承销商约定自主配售权、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进目前电子化制度、提高机构报价决策灵活度、引入后市稳定机制、明确机构报价权责等措施来进一步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全景网/王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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