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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询价应采取全额保证金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4日 01:02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新年伊始,股市正旺。在人们纷纷议论股市企稳、IPO是否将开闸之际,一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大讨论正在业界热火朝天地展开。受访专家认为,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是必然的,建议采取全额保证金模式的询价,取消网下认购以及一步到位扩大流通股的比例等措施来促使新股发行更加合理和公平。

  事实上,在日前召开的2009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管理层已明确表示,将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强化各主体责任,完善价格形成和股票承销机制。自2008年股市进入调整以来,中国证监会先后针对股市下跌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制度性缺陷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对此加以改革完善,在稳定证券市场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鉴于新股发行制度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改革更是得到了格外的重视。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市场的回暖,新股发行暂停近5个月且有300余家公司正排队等候过会,可见,IPO重启工作已箭在弦上,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已经到了关键性时刻。

  “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是必然的,将使我国证券市场更加的成熟与完善。”大通证券研究员吴■认为,在新股发行以及上市后的一系列流程中,新股的分配机制,以及存量股份的发行将是所有环节中最应得到解决的问题。首先,新股分配机制直接影响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据统计,以往的网上申购中签率仅为网下配售比例的1/5,可见,利益明显偏向了机构投资者一边,而当市场不好时,机构投资者又从网下转移至网上申购,强大的资金使中小投资者的网上申购利益再次被削减,这违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其次,存量股份的发行,即将原有老股东的股份上市流通,这将导致大股东股份上市流通后为了得到更丰厚的利润,在其股份流通前将股价推高,从而造成新股发行后股价“虚高”。因此,完善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通过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向成熟市场发行制度过渡,这将对证券市场带来正面影响。他表示,若融资功能开始启动,这说明管理者可能会认为这个市场具备了承受的能力,因此我们不要给予过分担心。在融资功能开启的同时进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更加合理化、更加公平化。

  李大霄建议,首先,要彻底杜绝哄抬现象就需要对IPO询价机制进行改革,变成全额保证金模式的询价;其次,将机构和中小投资者区分开来设置一定比例配售,可以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三是,可以尝试降低或者取消网下认购的方法,全部改为网上申购,扩大中小投资者的比例,这样对普通投资者更为公平,也能较好的预防各种隐性弊端;四是,一步到位扩大流通股的比例,降低大小非将来的冲击,从而促使IPO价格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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