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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
作为2008年的首份年报,中兵光电果然不负众望。这家在2007年还是每股亏损0.26元的公司,在2008年经过资产重组后实现每股收益0.75元。该公司同时还推出了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转增预案。
中兵光电无疑向投资者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尤其是在受金融危机冲击的今天,中兵光电的答卷更是难能可贵。不过,正因为是上市公司2008年的首份年报,中兵光电的年报无疑又给市场留下了些许的遗憾,那就是该公司在年报里并没有推出管理层格外重视的现金分红方案。
自2004年“国九条”提出“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以来,证监会一直都在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回报。就在2008年10月,证监会还推出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将“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以增加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
上市公司2008年度年报是证监会“分红新规”推出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而且,去年末证监会还特地就上市公司2008年度年报工作的披露作出安排,要求上市公司要按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制定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但作为第一家披露2008年年报的公司,中兵光电的年报里却没有推出现金分红方案,就增加投资者现金回报而言,中兵光电的开局似乎是“低开”了。
为什么中兵光电靓丽的年报却没有给投资者现金分红呢?这首先与“分红新规”所存在的不足或漏洞有关。虽然“分红新规”将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比例由20%提高到了30%,并且还将股票分配方式剔除在30%的比例之外,但遗憾的是这一条款只对有公开再融资要求的上市公司有效,至于那些没有再融资要求,或只是定向发行的上市公司,该条款则不具备约束力。其次,中兵光电没有现金分红也与该公司缺少现金分红能力有关。
此外,高送转较之于现金分红来说,或许更能满足市场炒作的需要。虽然“分红新规”将送转股排除在了30%的现金分红比例之外,以增加投资者的现金回报。但对于不成熟的中国股市来说,高送转却更能满足市场炒作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现金分红方案,谁还关心这个事情呢?也许2008年的利润分配,送转股仍然还是主流,也是最受市场青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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