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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须经注册会计师核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 05: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松林 吴铭

  沪深交易所今日发出通知,部署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披露200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注册会计师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审计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内容。

  根据沪深交易所公布的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表,年报披露大幕将于2009年1月15日拉开,率先亮相的是沪市公司中兵光电的年报。

  沪市公司ST金瑞将于1月17日披露两市第二份年报,这也是ST公司首份年报。深市主板公司首份年报将于1月23日亮相,披露公司为银基发展四川美丰紧随其后于1月24日披露年报。永新股份将率先披露中小板公司年报,披露日期为1月20日。(下转A02版,通知全文见A11、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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