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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兴安
本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29日发出通知,敦促上市公司做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发表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作出说明。
上证所在通知中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通知自2008年12月30日起实施,上证所2004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包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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