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A01版)吴定富强调,当前保险业要密切关注和重点警惕新的利差损风险,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寿险退保风险、保险投资风险以及偿付能力不足风险。要制定和完善风险预警制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防范风险传递;建立健全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他还表示,在当前形势下,有必要积极发展保障型保险产品。保监会将修订新型产品准入标准,引导公司调整产品结构,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开发更多内含价值较高的保障型产品和期交产品,增强产品的保障功能。
对保险业分类监管问题,吴定富表示,采取分类监管能有效节省监管成本,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监管部门更加全面地掌握市场情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分类监管,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机构区别对待,真正建立起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业分类监管是统筹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市场行为监管、资金运用监管等专项监管的工作方式。保监会将依据监测指标以及日常监管中所掌握的信息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