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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主权外债管理工作,坚持做到举债有度,切实把好贷款项目评审关。同时,加大贷款项目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并积极稳妥推进偿债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切实转变主权外债管理理念,实现从重贷款借用向重贷款管理、从重项目数量向重项目质量、从重前期审批向重中后期监督管理的转变。同时,要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增长,统筹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债务负担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长期可持续的债务规划,坚持做到举债有度,避免盲目举债,实现国外优惠贷款资金支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目标。
通知还要求,要切实增强信用意识和加大监督还款力度,避免出现新增拖欠,并尽快解决历史拖欠问题。对具备提前偿还贷款意愿和条件的项目,要予以支持,确定提前偿还方案,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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