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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提高机构资金入市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 06: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研究加大鼓励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政策,协调完善与市场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

  -探索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建立不同类别投资者、不同风险投资产品与不同监管要求相协调的制度

  -积极探索强化资本约束和价格约束的新制度,着力解决发行交易环节长期体制性问题

  证券时报记者 张媛媛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在第七届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表示,要研究加大鼓励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政策措施,提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资金的入市比例,并协调完善与市场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他同时提出,探索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逐步建立不同类别的投资者、不同风险程度的投资产品与不同的监管要求相协调的制度安排。

  尚福林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把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内容,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影响机构投资者发展的突出问题,使机构投资者成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是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行业竞争力。加大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二是强化风险控制,维护市场安全运行。继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制衡机制,加强透明度建设,建立更加健全、有效的监管制度;三是探索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不同类别的投资者、不同风险程度的投资产品与不同的监管要求相协调的制度安排;四是积极协调,进一步改善外部政策环境。大力发展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研究加大鼓励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政策措施,提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资金的入市比例,协调完善与市场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

  尚福林强调,今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联动不断加强,市场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全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思路,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对资本市场服务的合理需求。

  尚福林指出,尽管面临十分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我国经济总体形势良好,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金融体系流动性充裕、运行安全。经过前几年的改革发展,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明显改善,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具备稳定的宏观基础和较好的微观条件。同时要看到,在经历了前几年的重大基础性制度变革之后,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基本特征没有改变,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仍然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中心任务。下一步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的主要思路和原则是:

  一要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实情。充分认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积极探索强化资本约束和价格约束的新制度,探索发展机构投资者、优化投资者结构的新办法,探索增强股东意识、培育健康股权文化的新思路,开创出符合我国国情和实情的发展道路。

  二要坚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培育规范、成熟的市场主体,逐步完善市场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市场法律、法规和规则建设,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收益与风险相协调的制度安排。

  三要坚持适度监管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市,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调整监管方式,增强监管弹性,加强行业自律。探索既能调动市场创新积极性,增加市场发展活力,又能防止创新失控、有效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新机制。

  四要坚持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始终如一地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改善投资者服务,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认知和理解,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继续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能力;进一步遏制和打击各类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探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机制。

  五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更加突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解决发行、交易等环节长期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强化价格约束作用;加大保荐机构的责任,发挥其筛选、定价的作用。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方式。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将行政约束与市场约束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市场失灵,损害经济发展。

  六要坚持改革与开放的统筹协调。要继续坚持深化改革,用改革的思路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顺应和满足市场发展的新要求。按照以我为主、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我国市场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扩大开放,不断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在开放条件下的核心竞争力。

  尚福林强调,机构投资者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壮大,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导,包括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境外合格投资者等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格局,确立了较为完善、多层次的机构投资者监管法规制度。截至11月底,各类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达流通市值的50%以上。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与成熟市场机构投资者相比,我国机构投资者总体上还存在规模较小,产品结构不完善,组织结构单一,以及部分机构经营理念不成熟、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中国证券业的发展不会因为国际金融动荡,放缓或停止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步伐,而需要主动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新变化,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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