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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原始股诈骗团伙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 11:16  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小林、张东参等10名被告人,虚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始股权销售事实,销售“阿里巴巴”原始股非法所得11.8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7年6月,张小林虚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始股权销售事实。张小林与张东参策划,私刻了阿里巴巴(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章,私刻福州亿佳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咨询公司公章,以电话扫单方式向客户推销“阿里巴巴”假原始股,先后以每股27.6元人民币价格,将4300股“阿里巴巴”假原始股股票分别卖给王某等3名受害者,骗取人民币11.8万元。

  晋安区法院审理后判处张小林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分别判处张东参等9人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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