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 03: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22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制订的这份文件,创业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但上述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创业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与方式、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强调“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查看该分类所有股票行情行业个股行情一览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