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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进 实习记者 周玲飞
9月24日晚间,沪深两所发布对8月28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做出修改,其中第七条中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款项被修改为“在公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
“按照惯例,上市公司需要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第三季报的披露工作,如果按照原先的增持指引规定30日前不得增持,即使上市公司的季报排到31日,那么股东在整个10月份也不能够进行增持”,上交所一位内部人士分析称,“这其实是一个技术上的障碍,修改之后显得更加完善,也为央企接下来的增持行为铺路。”
自今年8月28日沪深两所发布“增持指引”以来,包括中国远洋、长航油运、武钢股份和保利地产在内的近20家央企下属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高管予以增持,但是增持规模较小。
9月19日,汇金公司表示将增持工、中、建三大银行外,国资委也表示将支持央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增持其控股的上市公司股份。
9月22日,中国石油集团首次对中国石油A股增持6000万股;次日,汇金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分别买入工、中、建三大银行各200万股。
同期央企增持下属上市公司的还包括,中煤集团在23日增持下属A股上市公司中煤能源405万股;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在22日和23日增持鼎盛天工320万股;中国联合同新有限公司在24日增持中国联通5000万股;新兴铸管集团在9月15日-24日期间增持1075万股。
23日,不少地方国资部门也开始加入到增持行业,例如上海牛奶集团增持光明乳业100万股,招商局子公司增持了招商地产B股96.475万股。
一切表明,从9月19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已经逐渐被不少央企和地方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股东所认可。
而按照原先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得增持,而第三季报必须在10月底前披露,这无疑是间接地限制了股东增持的愿望。
上海本地一家国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记者表示,“对于我们国企来说,掏出现金增持肯定需要一个批复的过程,国庆之前不能够走完程序那就需要到季报披露之后才能够去做,现在修改之后就比较方便了,10天的时间应该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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