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须上报方案概况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2日 19:12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 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向交易所申请公告、向证监会正式申报材料时,应同时填报标准格式的"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提供电子文件,该行政许可事项需聘请财务顾问的,财务顾问应负责填报"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协助申报。

  通知称,此举系为便于预审员及时掌握并购重组方案概况,方便与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主办人联系,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效率而做出。

  "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作为申报材料一部分,列在申报材料首页,分为三类: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收购、豁免)、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重大资产重组)、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其他)。

  通知称,根据政策法规和填报需求的变化,"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如需调整,上市部将及时通过证监会网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处等渠道予以公示。

  相关阅读:

  证监会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的通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Topview专家版
* 数据实时更新:   无需等到报告期 机构今天买入 明天揭晓
* 分类账户统计数据: 透视是机构控盘还是散户持仓
* 区间分档统计数据: 揭示股票持股集中度
* 席位交易统计:   个股席位成交全曝光 点击进入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