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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3日 05: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1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五层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6,7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1%。会议由董事长傅乐民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2008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08年7月25日的巨潮网。

  表决结果:56,705,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 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见2008年7月25日的巨潮网。

  表决结果:56,705,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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