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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根据《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现发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8月18日(周一)下午14:00起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2日(周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08年7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8月12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08年8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08年8月14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黄壮媚、潘彬
联系电话:0755-33356368、0755-33356370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股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