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半年度报告全文。
由于编制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部分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七、财务会计报告”\“(十三)补充资料”部分,原披露内容如下:
1、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错误原因:1)、2)、3)三项为粘贴错误;4)、5)两项为计算错误。
更正后如下:
■
■
“计算过程”部分有误,原披露如下:
■
更正后的计算过程如下:
■
以上修正,相应XBRL实例文档部分亦做修改。
以上修正,对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数据没有影响。更正后的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公司就上述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