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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9证券简称:科达机电公告编号:2008–032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6日在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53,239,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卢勤董事长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53,239,92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1-6月实现净利润65,821,416.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止2008年中期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0,782,397.68元。

  鉴于公司目前股本规模偏小,近几年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现金流量较好,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充沛,公司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1,8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派现金34,37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6,405,397.68元将结转至以后分配。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43,026,400.76元,2008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1,885,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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