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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9证券简称:赛马实业公告编号:临2008-027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10,8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1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3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8月1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8月1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特别承诺:持有赛马实业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8月15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赛马实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止目前以上承诺处于履行中。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5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8日成功发行5091.7874万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8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421.6万股增加至19513.387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97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538.3874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发行新股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历次变动情况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数量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750,000

  48.36

  0

  69,750,000

  35.74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

  1.56

  2007年8月15日

  限售期满

  2,250,000

  0

  0

  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50,000

  1.56

  2007年8月15日

  限售期满

  2,250,000

  0

  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0.52

  2007年8月15日

  限售期满

  750,000

  0

  0

  鉴于公司于2008年5月8日成功发行5091.7874万人民普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4421.6万股增至19513.3874万股,截止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97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5.74%。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1、本次建材集团持有的721.08万股赛马实业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

  2、建材集团切实履行了赛马实业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

  3、赛马实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721.08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10,8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1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

  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750,000

  35.74

  7,210,800

  62,539,200

  合计

  -

  69,750,000

  35.74

  7,210,800

  62,539,20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7年8月15日,公司第一批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250000股上市流通。详见2007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69,750,000

  -7,210,800

  62,539,20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9,750,000

  -7,210,800

  62,539,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25,383,874

  7,210,800

  132,594,674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5,383,874

  7,210,800

  132,594,674

  股份总额

  195,133,874

  0

  195,133,874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8月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赛马实业公告编号: 2008-028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5日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出。公司于2008年8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执行监事的议案》

  同意委派李永进、尹自波、吴阶平为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委派焦彤英为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事,推荐尹自波为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建议尹自波为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材青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执行监事的议案》

  同意委派李永进、尹自波、吴阶平为中材青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委派焦彤英为中材青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事,推荐尹自波为中材青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建议尹自波为中材青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赛马实业公告编号:2008-029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进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股东44人,代表公司股份806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5133874股的 41.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0%;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公司股份86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柳向阳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所涉及募集资金2556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34.65%)的用途进行以下变更:

  1.将该项目原由公司本部直接投资建设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以下简称“石嘴山赛马”),公司将利用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565万元通过向石嘴山赛马增资实施该项目,该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石嘴山赛马自筹解决。

  2.将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中的10062万元用于通过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公司控股该公司82.26%,)增资,由青水股份建设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该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青水股份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

  3.将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中的4938万元用于公司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公司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050913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7%;18596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8025313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45%;18596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3%;256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32%。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柳向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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