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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5日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红金路34号康德大厦12楼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数93,055,174股,占总股份数的42.82%。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记名投票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93,055,1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比例为100%。
二、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93,055,1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比例为100%。
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93,055,1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比例为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杨芳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律师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律师出具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