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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7,266,685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1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8月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8月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8月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国投电力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国投电力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3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7月12日实施增发,发行数量为25,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563,491,652股增加到813,491,652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6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7年9月7日-9月13日实施配股,配股有效认购总数为241,136,684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813,491,652股增加到1,054,628,336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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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2005年股改实施后,持有限售条件股份287,266,685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50.98%;2006年增发完成后,持有限售条件股份359,083,356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44.14%;2007年增发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后,其持有限售条件股份287,266,685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35.31%;2007年配股完成后,其持有限售条件股份373,446,691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35.41%。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应保荐责任。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国投电力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自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承诺。国投电力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保荐机构同意国投电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7,266,68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1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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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6年8月15日,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股改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5,786,165股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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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