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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0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8年7月30日上午十时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六名,董事长杨树坪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何德赞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因私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陈土材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彪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陈湘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何德赞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自查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五、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至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礼堂
3、会议议题:
①《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②《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③《补充审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对北京虹湾国际中心增加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07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7年10月24日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④《补充审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贷款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08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8年5月13日公告。
⑤《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8年贷款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08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8年5月13日公告。
4、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至2008年8月14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联系人:蔡锦鹭 徐广晋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9702,87393888-8309,7172
传真:(020)87371634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