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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通知于2008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7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书面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