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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28 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39 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四川证监局(川证上市[2007]38 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的要求,本公司按时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认真完成了自查阶段的全部工作,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落实广东证监局提出的关于对公司治理情况的整改建议,基本按计划完成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事项。
一、已完成整改的事项
(一)建立和逐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
针对最近几年来修订的国家法律、法规条文,公司在原已形成系统的内部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交易所、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机关的新规定、新条款,及时对本公司内控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补充制订了《公司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信息披露制度》,形成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该等制度已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此外,我们在本次整改过程中,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也进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修订、完善,并对公司的制度进行了整理和梳理,保证了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二)推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
整改期内,公司及时按照公司治理要求设立并完善董事会下属之战略决策、审计、提名、酬薪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该等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成立以来,上述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 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规范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
开展活动以来,公司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杜绝了部分记录中缺少出席人员签名的情况出现。加强了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资本运营部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会议资料的制作和保管。
(四)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和水平。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一项持续性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组织信息披露人员定期学习监管部门及公司最新修改及补充建立的相关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并在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等。
(五)从机制上防止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公司在2007年年初及时督促关联方以现金清偿方式偿还了占用余款0.32万元,并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修改公司章程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制订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制度,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二、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及公司下一步的改进计划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期激励机制。
为建立稳定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队伍,使公司管理人员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利益,公司正在关注现有的长期激励方案以及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订合适的长期激励机制。
(二)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将积极关注证监会或交易所相关培训,及时组织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尽早解决子公司总经理兼任控股股东副总经理的情况,加强对子公司管理,防止出现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干预子公司独立经营、占用子公司资金的行为,确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独立管理。
总之,公司将在巩固2007 年公司治理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我们将严格按照证监部门和交易所的要求,把公司治理活动继续推向深入,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努力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