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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9证券简称:林海股份公告编号:临2008-00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分别为:陆海民、彭心田、章 顗、孙 峰、王三太、罗江滨、陈国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自查,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都是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年七月三十日